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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对于频繁往返于香港和内地的商务人士而言,税务居民身份的认定往往成为困扰。不同的税收居民身份将直接影响个人税务负担,甚至可能面临双重征税的风险。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这个跨境税务难题。
在内地,居民纳税人是指依据住所、居所等标准确定的负有无限纳税责任的纳税人。自然人构成居民的认定标准包括:
• 法定住所或永久性住所
• 临时性居所或居住达到一定时间
居民自然人需承担其所在国的无限纳税责任。
香港个人税收居民包括:
• 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
• 临时在香港工作居住的个人
• 在税收年度内在港逗留超过180天
• 连续两个纳税年度内在港停留超过300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只是必要条件,要正式成为香港税收居民,还需向香港税务局提交税收居民申请表并通过认证。
根据2006年签署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报酬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获免税:
1. 在纳税年度开始或终了的12个月中在内地停留不超过183天
2. 报酬由非内地居民的雇主支付
3. 报酬不由雇主设在内地的常设机构负担
若不符合任一条件,则需在内地缴税。但若该报酬同时需在香港征税,在内地所缴税款可获得抵免。需要注意的是,董事费等特殊收入不适用此规定。
根据2019年发布的31号文,在2019-2023年间,粤港澳大湾区的广东省9市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个税补贴,补贴金额为内地与香港个税税负差额,且该补贴免征个税。
海南自贸港、上海临港新片区等经济开发区都有针对外籍人士的个税优惠政策。此外,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多项津贴可暂免征收个税。
内地居民从香港取得的所得,在香港缴纳的税额可在内地税收中抵免,但抵免额不超过内地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香港居民从内地取得的所得,在内地缴纳的税额可在香港税收中抵免,同样抵免额不超过香港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对于跨境商务人士而言,合理规划税务居民身份和充分利用税收协定,可以有效降低整体税负。如果您在跨境税务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个性化的税务规划方案。
3月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关于优化股权转让变更程序的公告,这则看似普通的行政通知,实际上为深圳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作为长期服务跨境企业的专业机构,我们第一时间对这项新规进行了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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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在香港这个国际商业枢纽,税务合规是企业经营的重要一环。虽然香港以简单税制和低税率著称,但税表填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差错。一旦发现税表有误,及时采取正确的补救措施至关重要,否则可能面临不必要的税务纠纷甚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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